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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权,遗嘱。
上海 01-16 13:36 悬赏 15 发布者:RXI8181 回答:(10) 父母共有房产,父亲逝世母亲把房产证改成和子女共有,添上子女名字。现在是否还享有房产权的50%。 母亲现在立遗嘱,她把她那份产权作为遗产指明有某某子女继承,是否有效。是否她走了,属于她那份产权自动变成房产证上所有子女共同继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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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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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3:43
所立遗嘱有效,她份额应为自有份额及继承来的份额。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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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3:39
母亲与署名的子女共有,她的部分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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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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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3:39
其立遗嘱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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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4:06
1、产证未注明各自份额的,视为共同共有,原由上平均享有份额。
2、所立遗嘱有效,将来继承时,母亲的份额按照遗嘱继承。
2、所立遗嘱有效,将来继承时,母亲的份额按照遗嘱继承。
- [上海-浦东新区]
- 张峥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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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4:41
如未明确约定份额,母亲至少有50%的产权份额。她可以将自己的产权份额指定给某人继承。那么其他子女只能取得依法继承父亲遗产的部分。
- [上海-普陀区]
- 袁文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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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6:14
如果产证变了共同共有,她的50%也就赠与给所有子女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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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6:37
我的理解:1、房产证上没有约定份额,可视为你母亲把自己原来应有的份额加上其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部分拿出一部分对儿女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即原则上均分份额。
2、如果你母亲留下的遗嘱继承没有超出自己的份额,故其遗嘱有效;如果遗嘱有超出自己份额的,超出其应有部分的无效,超出部份按法定继承。
2、如果你母亲留下的遗嘱继承没有超出自己的份额,故其遗嘱有效;如果遗嘱有超出自己份额的,超出其应有部分的无效,超出部份按法定继承。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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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6 16:48
除了原来的百分之五十,还有继承的份额,立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自动变,要办手续的。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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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7 11:02
母亲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份额。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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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7 12:01
如果没有注明份额的,目前由产权人共享份额。
你的母亲有权就她的份额立下遗嘱。
你的母亲有权就她的份额立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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