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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幼儿意外伤害事故

重庆 03-10 15:51  悬赏 0  发布者:333222…… 给我留言  回答:(5)
课间时两个学生在玩耍过程中,伤到了其中一个。班主任及时的通知了家长,把孩子送到了医院。孩子回来后,受伤的一方要求赔偿药费。经学校协调由班主任在学校出纳处打借条借钱暂付,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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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0 15:54
由班主任在学校出纳处打借条借钱暂付,对班主任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3-10 16:03
应由学校和伤人小孩的监护人赔偿,班主任无需赔偿,但班主任有过错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1-03-10 17:01
应由伤人小孩的父母来赔偿。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3-10 17:30
1、孩子的监护人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在没有尽到安全义务的地方承担补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3-10 18:31
不合理,还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是否要承担责任,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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