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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4 12:51  悬赏 10  发布者:k10057……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9)
  终审败诉:被告无任何生活经济来源和财产,现唯一住房60多平方米(父子居住)。想知道执行庭必须保留生活必须品是指被告是否还能保留原60多平方米的唯一住房不被剥夺,或是否会出现被分割和被调配等情况。
  请律师能尽详解答此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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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05日 10时55分
唯一的住房不能被执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04 12:53
法院肯定会保留生活必须得吃住,不会拍卖仅有的60平的房子,可以执行其他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04 13:20
只有一套60多平米的住房,还是和父子同住,如无其他住房,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09-06-04 15:02
执行其他财产.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回复时间: 2009-06-04 17:18
法院应该不会强制执行,只能执行其他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04 17:42
只能执行其他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05 09:28
能执行其他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05 11:33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6-07 20:14
你好!
唯一的住房一般是不可以拍卖的!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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