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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

江苏-苏州 06-19 16:41  悬赏 10  发布者:gowith……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公司与某厂签订一租房合同,租用该厂综合楼3~5层。关于面积的描述如下:
2、甲方(出租方)租于乙方使用的房产为综合楼的3~5层全部、1层东侧两开间(包括楼梯间)、1层西入口1开间(楼梯间)。5层屋顶及上面建筑无偿提供使用。
该楼1层西入口楼梯间那个开间共分为3部分,前段和楼梯间之间有墙相隔,中间有门,后段用实墙与楼梯间分隔,被租给隔壁的用户。
我方认为既然是开间,西入口这个开间的三段都是应该归属我方使用的。而出租方认为,西入口楼梯间这段(即开间中间这段)归属我们使用。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纠纷,僵持不下。
如今看这段合同,确实存在一些歧义,当时我方之所以在括号内注明“楼梯间”字样,是为了说明是哪一个开间的。1层东侧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出租方一直以来是给我们使用的,现在号称是免费赠送给我们使用的。
请教专家,这个合同如果打官司的话,我方能赢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19 16:49
需要详细了解合同约定才能给你定论。若需要 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09-06-20 15:20
这种情况下按照通常的理解来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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