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已解决问题

辞职了公司发的东西需不需要还?

 07-02 10:51  悬赏 20  发布者:123sss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临沧 回答:(4)
前几天我辞职了!这几天公司叫我把发的衣服手机还回去!我应该还吗?以前辞职的同事公司也没叫还!还有我在公司上了半年,我的年中奖可以领到半年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02日 11时17分
辞职了如你所述发的东西要退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2 13:06
领用公司的物品应该返还。
回复时间: 2009-07-02 22:43
若是给职工的不用还,若只是领用的要还。奖金要看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回复时间: 2009-07-03 10:23
已经工作过的时间肯定应当发工资,至于发的东西,那要看发的时候如何约定或者该东西的作用和价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潮州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安徽合肥
内蒙古赤峰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350072
湖北 襄阳
人气:491076
广东 潮州
人气:162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