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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维护

广东-深圳 05-02 19:33  悬赏 10  发布者:dengme……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生,现在在深圳一个污水处理厂实习,但是已经签了三年的合同,实习完就转为正式员工。最近公司说为了增加公司有上岗证的员工数量,要求我们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市里有关权威机构的培训,然后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费用在2000到3000之间,但是一个前提是考试过了必须和公司签四年的就业协议,说因为这是公司出资的,如果不满四年你就离开公司了,必须赔偿公司当初培训花费的所有钱才能给你证书,期间证书一直由公司扣押,如果考试没有通过,费用全部自己负责。我觉得这样是违反合同法的,但是又找不到有力的论据,我觉得即使签了四年我中间离开了也只是支付公司我没有为公司服务的那部分时间的违约赔偿,比如我干两年就走了我就只要支付当初培训费的一半才对,是不是这样的?麻烦您指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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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2 19:37
你理解的正确
回复时间: 2011-05-02 20:35
1,若是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公司可以与你约定一定时间的服务期。
2,约定了4年,若你干两年就走了你就只要支付当初培训费的一半,是对的。
回复时间: 2011-05-03 07:51
“比如我干两年就走了我就只要支付当初培训费的一半才对”,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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