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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房地产

广东-湛江 08-12 09:51  悬赏 15  发布者:nrdd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房地产在建项目方与银行在区级房管局已办理最高额贷款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但是银行没有在市级国土部门办理到登记手续,借款人已经在国土部门办理到登记手续查封了该土地,这样借款人和银行两者,借款人有优先的受偿权吗?具体还可以引用那些条例案例是有利于借款人望能解答。急!能解答筹谢!
对借款人有利的条例: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二章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2、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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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2 09:56
这是可以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5-08-12 13:39
这是可以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5-08-12 09:55
实际上银行已经在优先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优先借款人。
回复时间: 2015-08-12 11:12
你好,抵押权优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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