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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违约,如何计算违约金

 05-13 16:16  悬赏 0  发布者:yueyue……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1)
我是房东,出租门脸房,合同从2010年12月1日到2014年11月30日止。合同写明每年租金45000元,每半年交一次22500元,提前一月支付下半年租金。可承租方因买卖不好为由拒不交租,还要求解除合同。合同中写道,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续约或解约,如哪一方提前解约就是违约,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数目。我已起诉,法院已受理。但法院说只写损失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数目,只能判终止合同,没有赔偿。我想问下,该如何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是不是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数目就不予赔偿?.....哪里还能说理?
问题补充:
没有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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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13日 17时12分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根据由于对方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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