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陈皓元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网购买家以描述不符为由要求赔偿,否则投诉到工商局。

河南-郑州 08-31 10:59  悬赏 20  发布者:chengp……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经营一家网店,主要卖的是食品。买家收货后,以商品有添加剂为由,要求我们赔偿400元,否则就投诉到工商局,并且到法院起诉我们。该商品是一款粉丝,商品标题中含有无添加剂字样,主要是指粉丝(纯红薯淀粉)本身。买家以调料包中有添加剂为由,要求赔偿。我们提出退货,买家执意不退,一直给我们发送消法第55条,声称不怕麻烦,不赔钱就等着工商局法院处理。这种情况下买家投诉到工商局,会怎么处理。(买家是浙江的,我是郑州的)
聊天记录:
怎么说?如果愿意协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处理,当然金额具体可以协商,今天中午12点前联系我。

如果不愿意协商,既然你们不怕麻烦,那就让工商局甚至法院处理吧。记得请把发票开来(3天内),抬头:邱兵 地址原收货地址,发了请旺旺留言单号。

还有顺便提醒下,请保证今后你店卖的产品宣传描述符合相应法律。祝您生意兴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山东聊城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广东梅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96893
浙江 杭州
人气:454665
福建 厦门
人气:138689
浙江 杭州
人气:104820
湖北 襄阳
人气:489051
山东 菏泽
人气:3452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