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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

北京 09-23 16:25  悬赏 0  发布者:yjf120……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到现在这家公司工作是2014年3月11日,按理说2014年我应该是有年假5天的,但是公司说在公司工作没有一年没有年假,到了2015年竟然说我的年假只有4天,是按我到这家公司工作的时间算的,公式5×295/365=4天,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我可以追2014年我的年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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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9-23 16:49
您好,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9-23 16:40
您好,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9-23 17:28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回复时间: 2015-09-23 17:30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9-23 19:12
你好,
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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