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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右脚大拇指骨折公司要求辞职

广东-深圳 06-18 15:59  悬赏 5  发布者:houli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妈妈于六月五日在去上班的途中下天桥时摔交,导致右脚大拇指骨折,现在在家休养,到今天已有十三天了,她的主管十四日发了信息,根据公司规定休息一个星期要写请假条,休息10-15天就要填辞职书,让我妈尽快去办手续。我妈是在玉皇清洁公司做清洁工,发生事故后,公司不但不进行探望还要求辞职,现在我们应当怎么做?如果进行工伤认定能认定为几级,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如果公司执意要求辞职不赔偿怎么办?公司没有与我妈(已上班一年多)签定劳动合同。应保留那些证据?
问题补充:
谢谢以上各位的回答,现在公司方面要求我妈辞职,没有病假工资,只同意将之前己上班的工资发放,治疗费也没有的报。我们又没有精力去维权,如果要求仲裁我妈能拿到多少赔偿呢。如果哪位律师愿意先无偿为我妈维权,我可以将维权后拿到的赔偿的百分之五十作为报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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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18 16:34
1,公司若没有跟你妈妈签订合同,应从你妈妈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2,上下班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才是工伤。
3,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
追问:

他们公司之前也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告到了劳动局,有可能公司给了劳动局好处费,他们员工最后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因为都是清洁工,维权比较难。

回复时间: 2011-06-18 20:05
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可主张经济赔偿金;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6-19 14:39
上班途中,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病假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6-1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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