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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解除工作关系(找不合理的理由)

江苏-南京 07-17 19:02  悬赏 0  发布者:songzh……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从2003年11月27号到南京德蓉公司,后更名为德众数码有限公司,合同是2008年8月左右签的,到2011年3月到期,在2011年6月20号公司一位领导以我不服从公司安排由,要求我离开公司,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有什么经济补偿么,有的话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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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7 19:21
是有经济补偿的,8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17 19:03
有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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