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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月25日说走就走了,我是正事员工,公司也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

四川-成都 11-26 12: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11月25日说走就走了,我是正事员工,公司也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但说我违反合同不给我发当月工资,并要扣除我还没领的工装费4820×70%,请问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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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6 12:34
在公司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员工主动离职时,单位不用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扣留当月你已上班的工资和未领取的工装费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5-11-26 12:57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

我的工资2800出勤24天,服装费就要扣我300多,所以我想问问他这个服装费扣的合理吗?我服装是定做的,但是还没领!

追问:

服装费是3000多,工资差不多就2000左右

回答:

你好,扣工资和服装费不合法。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5-11-26 13:09
你好。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应该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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