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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怀孕了

黑龙江-黑河 12-13 13:23  悬赏 0  发布者:110447……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现在遇到劳务纠纷想咨询您。
我2011年进入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文员,今年怀孕了。在怀孕七个月后由于身体不便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报告已经交给公司负责人,可是公司领导却不明确表态同意与不同意而是告知我从请假这个月开始就不在支付我工资,包括产假三个月。2014年我全年工资共计30000元,每个月工资发放2000元,年底补发6000元。我手中只有电子版证明公司每个员工年薪共计多少,但是领导却以我没有书面签字形式文件而不承认年底补发6000元工资(公司财务有底单,但是领导不承认)。在公司五年公司也没给我交过社保,我自己也没交过,所以也没有生育险。
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维权,请问应该怎么做呢。
我手中有领导签字的工资表可以证明我每月领取2000元工资是公司员工。
我公司是个人企业,属于股份制。现在因为经营问题我所在公司法人暂时不在公司,但是公司有另一股东暂时管理。我公司属于分公司在外办理一切事物都是用总公司名义,总公司经营状态良好,有独立法人。
我的这种情况是走劳动仲裁好还是请律师打官司好。因为我属于分公司员工,法人不知道何时能回到公司,这种情况我是告分公司暂时负责人还是告总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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