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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问题

安徽-合肥 08-02 01:10  悬赏 25  发布者:lzswg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干部身份的职工,跨省调动过程中,单位说调令需要2个月左右才能获得。期间要求签订与临时工和工人性质一样的劳动合同书,按人事代理办理,还要求办理失业就业登记证。这种要求和调动过程是正常的吗?谢谢~!
问题补充:
本来是双边单位都已经盖了同意调入和调出的公章了,但是,接收单位说因为编制落实问题,调令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获得。现在要我先办失业就业登记证,目的是为了签订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办理社会保险。但是,我是工作直接调动,并非失业和重新再就业。我若是办理了失业就业证之后,是否意味着在调令下来的这一段时间里面,算是无工作单位的真空和空白状态,把我当成是失业者?这样对以后的工龄连续计算,以及晋升和事业单位入编等有无影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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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2 16:30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8-02 11:18
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查询,按照要求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8-02 16:51
如果调动不符合要求,你可以拒绝接受的。
回复时间: 2011-08-02 21:28
不合理,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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