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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提出解聘

上海 08-25 11:08  悬赏 0  发布者:一呀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现在是哺乳期,宝宝才6个月,合同到2012年2月份到期,公司提出要解聘的要求。工作中无过失、无错误。
我应该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和补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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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5 11:29
若公司是无故解除,你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恢复期间的工资。若是要你兼职,需要经过你的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8-25 12:27
你可以先协商,无故改变你的工作性质是要经过你的同意,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8-25 12:52
您好!公司做不合法,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8-25 13:48
1、公司不能无故解雇你,否则,涉嫌违法,可以要求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2、要求你兼职,你可以拒绝。
3、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8-25 13:52
哺乳期,公司不能与你解除合同,合同必须自然续期至哺乳期满,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如果解除的话,你可以得到三个月工资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8-25 15:58
公司是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要求你做兼职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原来的工作,如果公司不愿意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8-25 16:53
如你不同意,公司目前解除你的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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