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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请的工人不小心把手夹伤如何赔偿

浙江-杭州 09-08 22:09  悬赏 20  发布者:gennui……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先生们,请帮帮忙,经人介绍初次来110网,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你们!
我是浙江临安人士,6月底,我们家经人介绍过来一位工人给我们干活,我们在与这为工人(以下简称乙方)商量以后,她同意工资条件便开始工作,工作内容为:为我们加工丝,做成一根衬子25块钱.期间不管其是否接其他工作,若中间有事也可以不来,我们只要她在定期内给出多少衬子就行.
8月19日,由于她不小心导致手被机器所伤,2根小骨粉碎性骨折.当场我爸爸(只有他一人在家)马上给她涂药水要送其去医院,那人老公说不用了,你们也忙,我们当时候也没去成.当天他们打电话过来说要1万3的医药费.第2天我们打算去看的时候,他们说人在富阳,因为我妈人在外地做生意,所以我们就商量等我妈回来一起去富阳找,当我们决定拿钱去的时候,他们才明确告诉我们人就在临安.到了临安我们把身上借来的2000给出去后就回来了.过了2天.乙方说没有钱医药费要1万多,要让我们送钱过去,我们又去外面周转了5000过去,后来到医院了解到当时的医药费只有9000.再后来又了解到,我们拿去的5000他们只付 了3000医药费,其中2000是拿去还钱了.
今天,9月8日他们说要出院,我们就拿了费用准备去和他们协商出院等事项,乙方提出说要16000的医药费,6000元的二次医药费(手取钢板的手术费用),还有加误工费,营养费,补助费等等一共4万多.
我的疑问:第一,我们与工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判定为承揽关系?.我们提供工具和材料(机器和丝),承揽给他们,期间没有监督和指导作用(因为他们的工作我们不会),我们只要求货出来,按件算费.期间她也可以接其他的工作.
第二,如果是雇佣关系,工作是否有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也需承担一部分责任?当时因为她也有50多岁,手不小心放在了危险的地方导致事故发生.
第三.如果算误工费的话,她的工作质量是否可以扣除?因为他做出来的东西质量很少,拿给别人都无法进行再加工.
谢谢大家解答!
问题补充:
该伤者已55岁,在这次工作之前已经停工5年,5年之后的第一次工作在我家,仅工作了20天就发生了意外.这样的话能不能考量她的工作能力,误工费能不能减轻点?(第一次工作别人能做4样,他只能做2样,工作能力明显下降,当然,我们这的工作是全部给他一天做多少也没有要求,让她慢慢也可以的,反正做成一个算一个的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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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9 07:13
按照你们之间的实际情况看,你们属于雇佣关系,你们需要对她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她自身有过错,可以减轻你们的责任.至于具体赔偿数字,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计算.
回复时间: 2009-09-08 22:29
1、如系承揽关系,你就无责任。但从你说的情况看,不像承揽,而像雇工。因是在你家,用你家的机器加工,采计件工资。2、雇工负伤,雇主承担责任。此责任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雇工不是故意自伤、自残,雇工无责任。3、误工期间工资照发,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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