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

广东 09-02 14:25  悬赏 0  发布者:aza4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普工,在2011年6月30日进入宾豪箱包制品厂. 当时跟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只是写的工资是按记时,没有写名具体工资是多少计算方法是怎样。我本来是被分到公司总务课的电工房的. 但后来因为车间缺人, 我被调到车间去了。因为车间每天加班加的很晚,所以我不想在车间做,之后我提前一个月申请了辞职,当时公司相关人员都批了.但是在8月31日我去结工资时,公司负责人跟我说我的工资是计件的,而我这个月计件只做了790元,加上扣了厂服50元,所以他们只发了740元给我。 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按劳动法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保底工资和加班费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2 15:07
律师意见:
1、对于基本工资低于最低保障线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2、低于最低工资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并承担一定的责任。
追问: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销毁我在单位工作的证据, 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

你要尽可能的收集证据,如果销毁的话,单位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山东淄博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9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881
广西 柳州
人气:71205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81
辽宁 大连
人气:145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