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已解决问题

我是出纳想辞职,但是因为公司问题财务票据被公安局搜走了,现在怎么办?

 01-28 08:59  悬赏 25  发布者:yueyue……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4)
您好,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出纳,在公司工作不久,因为公司出了问题被立案调查我觉得公司并不正规,就在一月四号的时候交了辞职信并把2015年12月的财务票据给会计出账。然后第二天公安局的来公司搜擦把票据权搜走了,当时会计已经下班走了,没有锁柜子,我也不知道公安局的人把票据和电脑都拿走了,因为我和会计并不在一个办公室我当时并不知情,如果我知道肯定是不会同意公安局的拿走的。现在我这边只有我备份的EXCEL流水账没有票据复印件,现在我不想再呆在公司了,但是会计和主管说现在我12月的票据就没办法出账,不能对账和移交,我想请问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万一票据在公安局那边丢失了怎么办?票据不是在我收上丢失的我可以要求公安局和会计负责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28日 09时39分
你好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2、所以,对于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公安机关肯定要负责的。但是不知道当时公安机关是否制作了查封、扣押清单?如果当时没有出具的话,建议你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这样,即使以后真的丢了,你也没有责任,因为公安机关办案,你只能予以协助,不能拒绝,你是不存在过错的。
    3、从你们公司内部讲,你在头一天就已经将票据交给会计了,你将票据交给会计之后,会计应当负责对票据的保管,现在凭证在会计手上被查封、扣押了,理应由会计负责,所以,你也可以要求会计出具收到票据的证明,如果会计不愿意出,你可以找她谈话,让她承认在前一天就已经收到票据了,把谈话的内容偷偷录下来,也可以作为证据适用。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追问:

公安局的人说东西太多了,不愿意出具具体清单,会计肯定不会愿意出具,因为她没有录完不会出具具体单据数目,我想知道有没有法律办法让公安分局的人把12月份的单据先还回来。

回答:

还回来是不行的,除非经过侦查发现本案与单据无关。但是清单公安机关是必须出的,东西再多也得出,这不是公安机关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建议你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如果满意,还望采纳。

追问:

那请问我可以要求他们复印一份12月的单据给我嘛?我听说案子交到检察院了,要到法院还要两三个月,我不想在公司耗着了,如果真的拿不到有没有别的办法先离开公司,交接的事情有别的办法解决吗?这个问题回答满意就会采纳呢,谢谢

回答: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单据关乎是否能侦查破案,那么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以保密为由不同意你复印,这是公安机关职权范围之内。
我认为与其让公安机关给你复印,还是不如让公安机关出具扣押清单,公安机关出了清单,公司就不能以未交接完毕强留你了。
我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希望你能满意。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详细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8 09:34
1、你可以把账目交接或者保管好,辞职离开公司;2、2015年12月的财务票据给会计出账,那叫谁拿走还是丢失与你都没有关系,你要证明的是给了会计;
追问:

现在就是因为没有12月的票据,他们说不能交接。

回答:

票据你给谁了,要有证据证明,就可以走人了。

回复时间: 2016-01-28 17:34
你好,我认为在你递交辞职信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走了。对于工作事务的交接,并不影响你劳动合同的解除。对于你认为,以后可能发生的丢失风险,现在你不必去理会,因为对于问题的解决无济于事。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6-02-01 22:22
既然是公安局拿走了,你可以到公安局要求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4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10
辽宁 大连
人气:14391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1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