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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09-14 13:57  悬赏 20  发布者:SKY01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
1:目前家里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丈夫有脑血栓没法说话,也不能自理!如果想将房产转到儿子的名下,需要什么手续?丈夫之前离过婚,有个儿子,儿子判给前妻,如今已经30多岁,还需要他的同意吗?如果不过户给我儿子,丈夫有不测,是不是他前妻的儿子,还可以来分遗产呢?
2:丈夫有个妹妹,大概20年前,丈夫的妹妹没有地方住,丈夫就把单位分的房子,让他妹妹住了,10年前丈夫刚病的时候,他妹妹说,丈夫答应把房子卖给她了,现在还要让我签字过户,如果我不签字,会有什么影响吗?那个房子只有居住权,当初让买的时候,他妹妹满着我们没有买那个房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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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14日 14时55分
1、写一个房屋过户协议,让你老公签字,并到公证处公证。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2、不需要你老公的另一个儿子同意。如果你老公遇有不测,他才有继承权。
3、如果你老公单位分的房子现在的产权属于你们夫妻二人,你不签字,你老公不能将该房卖给他的妹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还有个问题,望答复,就是我老公不能自理,他右半边不能动,如果不能写字,怎么办?谢谢了
评论者:于立新律师
时间:2009-09-14 17:16
1、房屋如想过户给你儿子,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则需要你和你丈夫共同签署协议,并且办理公证才能过户;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2、如果是你丈夫单位分的房子,你丈夫妹妹没有书面证据,则你有权利对该处房屋行使管理权。
评论者:魏述弟律师
时间:2009-09-15 06:5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评论者:陈永福律师
时间:2009-09-16 03:08
法律解答意见如下:

1、鉴于你丈夫有脑血栓没法说话,也不能自理,不能亲自到房管局办理同意过户登记手续,故此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再去办理过户登记。不过公证员需要亲自到病床前,询问和征求丈夫的意见,鉴于丈夫病情,又需要医生或鉴定机构出具对于意识表达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意见,否则无法实现;

2.不过,按照《物权法》之规定,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为权属凭证,既然房产证署名为你一人,你即是法定的
评论者:陈永福律师
时间:2009-09-16 03:11
法律解答意见如下:

关于你老公不能自理,他右半边不能动,如果不能写字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其意思表示清楚,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然后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由你丈夫作出相应的动作或意思表示,以准确表达其内心真实意思,由公证员给予公证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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