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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员工吗?

江苏 10-21 22:44  悬赏 0  发布者:wmq821…… 给我留言  回答:(1)
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原岗位是科室管理岗位,要求调动车间生产线做操作工)未经协商同意单位单方变更我的工作岗位,本人坚持在原岗位上班,可是单位以未到新岗位为由,口头通知我车间已经给我打3天旷工不用去上班了,算是我我解除劳动合同吗?需要支付补偿金吗?或者到了劳动法规定的15天期限我仍坚持在原工作岗位,可是车间仍然给我打旷工,单位就可以按旷工解雇我,合法吗?单位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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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1 22:48
要视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定能否调整岗位;如果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追问:

合同上有这2条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或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或不服从管理的。2,乙方1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7天。 可是工作岗位变动很大也属于不服从调动和管理吗?

回答:

要看有没有约定具体岗位

追问:

合同上约定的是行政主管岗位,让我去车间做操作工。另外,合同上还有一条是甲方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那么我坚持原岗位的话(每天按时上下班,并没有安排我做具体工作),没有到新岗位工作, 单位在新岗位给我打旷工,说我三天旷工口头通知我不要来上班,我是违反公司规定吗?另外单位有权解除我吗?谢谢李律师!

回答:

如果你陈述属实,那么公司涉嫌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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