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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地区试用期650的底薪合不合法?现在不是有规定要求在当地最低水平以上吗?

四川-成都 10-25 16:30  悬赏 5  发布者:liuli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6至9月份在在成都鑫博泰做置业顾问,当时面试的时候是说的月薪除开提成是在1000以上,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却发现试用期的底薪只有650,转正后只有850,是加上什么餐补、加班工资后才有1000块钱。在公司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一直没有稳定,一直在所谓的项目上帮忙,等到九月初的时候,被定在了大邑的一个项目上,应为业绩上的原因,说是我不适合做这个工作便将我劝退。这样是不是有一定的补偿?两个多月的时间东奔西跑的。然后结算上个月的工资,说是扣除衣服的钱我还倒贴给公司300多元。我想就此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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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5 21:10
你好,原则上是同工同酬,650元低于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问题。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建议来电或者带上资料来所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0-26 12:57
是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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