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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人士解答!考入一事业编制,签订了合同并规定有五年的服务年限!(注意,是服务年限!)试用期一年。

贵州-贵阳 06-29 09:48  悬赏 0  发布者:大葱2016 给我留言  回答:(0)
1、我一直不懂这个5年服务年限是个什么意思?它跟合同期限有什么不同吗?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每年赔三万!(如果我第二年辞职,那我剩余三年未服务,就得赔偿9万!)
2、请问试用期内我是否有权利提出辞职,试用期内辞职我是不是就有权利不赔偿?而过了试用期就得按约定金额赔偿?
3、单位所在区人社局每年三万的赔偿金额的规定是否违反了事业单位管理的规定?所收取的赔偿金是否合理有根据?
4、单位所在区的人社局规定,合同5年服务期内只能报考本区范围内的公务员,违约就按规定赔偿!本人想考市级或省直公务员,这种规定是否侵犯我个人的权利?如果我想报考本区外的公务员要如何处理?
5、如果和事业单位发生人事纠纷,我可以查看哪些法律法规来弄清楚具体的人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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