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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过保修期,赠送的露台漏水(有使用权无产权)怎么办?

河北-保定 07-27 16:03  悬赏 0  发布者:李柯豆 给我留言  回答:(3)
房子已经11年,是顶楼,赠送的露台漏水,物业让我自己修,说我有使用权,就得修,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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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7 16:12
如属于个人专用部分,需要自己维修
追问:

合同上是标明属于公共绿化部分,未标明产权属于我,这个露台是1-4楼的楼顶,又相当于是我的一个小院,也是要全权维修吗?

回复时间: 2016-07-27 17:06
你好 应该本楼全体业主承担
回复时间: 2016-07-27 17:34
当然不是,属于业主公有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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