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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被单位解雇,无辜员工只能默默承认?

山东-泰安 01-29 14:12  悬赏 10  发布者:xlmwww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教律师和法务工作者朋友,我父亲从2004年初至今就职于一煤矿,和单位也签订合同,因为是协议工,合同是短期的,一年到两年不等,期满再续,且期间一直缴纳”风险抵押金”。可是单位易主,今年意图辞退类似于父亲情况的工人,导致一大批工人茫然无措,作为女儿,我想帮他们弄清楚。

当时的背景:我们老家当地一知名煤矿企业因矿长发展决策,在anhui省某地购买一煤矿,从老家大量招农民工,但是与老家的“正式工”不同的是,他们属于“协议工”。父亲于2004年也通过介绍后在那里就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短期的,但是对合同内容,说实话,他们也并没有仔细读过,只是每当年底合同期满即在单位准备的“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后来矿长被双 gui前,他操作把煤矿卖给了安徽一当地富人。理所当然,安徽人肯定是要拉动本地百姓的生活而聘用当地人的,他们不愿意让shandong人在他们那里赚钱,曾出现殴打shandong人的现象。问题就来了。绝大部分shandong的农民工在该单位工作近十年,且除了体力并没有一技之长,这种因为公司内部变更的无过错解雇,势必会引起shandong人的恐慌和不忿。当然,我也很气愤,虽然也知道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解雇员工,但是这样的话,农民工的利益如何被保障呢?!

我不是很懂相关法律,期待好人帮忙答疑!
内容稍多,但我怕说不清可能会影响您的解答,谢谢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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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9 16:46
工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1-30 10:42
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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