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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搬迁,总公司这样规定是否合理?
北京-海淀区 02-10 09:11 悬赏 0 发布者:xixixi…… 给我留言 回答:(9) 北京分公司要整体搬迁,杭州的总公司在2012年1月下发了一个书面通知,通知大致如下;
北京分公司在2012年2月底正式搬迁到杭州(办公司租金也只交到2月底),如果原因去杭州的待遇和职位不变,如果不愿意去杭州的,在2012年2月10日前书面货邮件通知总公司不愿意去杭州,并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如果在2012年2月10日前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算作自动离职。
公司工资发放到2月底。请问这样的搬迁公司合理吗?对劳动合同没到期的的员工这种处理方式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员工应该主张哪些权益?多谢!
北京分公司在2012年2月底正式搬迁到杭州(办公司租金也只交到2月底),如果原因去杭州的待遇和职位不变,如果不愿意去杭州的,在2012年2月10日前书面货邮件通知总公司不愿意去杭州,并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如果在2012年2月10日前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算作自动离职。
公司工资发放到2月底。请问这样的搬迁公司合理吗?对劳动合同没到期的的员工这种处理方式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员工应该主张哪些权益?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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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淀区]
- 苏黎律师
- 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09:23
公司可搬迁,因此而造成劳动合同的改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 [北京-朝阳区]
- 赵江涛律师
- 905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09:38
协商解决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09:51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北京-朝阳区]
- 李同红律师
- 433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09:58
建议协商解决。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0:07
建议劳动仲裁,需要支付补偿金。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 46160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0:29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的,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1:11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3:44
这种情况,劳动关系解除,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0 14:17
您好!建议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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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2个回答
0 - 这样的搬迁是否合法合理? 0个回答
0 - 关于这样的工时规定是否合理 2个回答
0 - 公司搬迁,重新签合同,公司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1个回答
0 - 统筹这样的交法是否合理 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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