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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出租合同

江苏-南通 02-10 21:56  悬赏 0  发布者:MJGX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把房子租给对方开超市.合同上的解除合同方式上说,任一方解除合同,要提前三月通知.请问这是不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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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0 21:59
出租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按约定履行
追问:

我想解除合同,因为房客不交水费,告到法院.法院调解说说只是"按任一方要解除,提前三月通知.现在是通知5个月了.这作为解除合同的原因,很困难"能解除合同吗

回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2-11 13:00
解除合同需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提前三月通知只是程序条件,并非实体条件。该条款约定并无不妥。
回复时间: 2012-02-12 15:03
如果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那就是有效的,在正常情况下,一方要解除合同,只能按协议执行。但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那就可以根据违约的事实,根据你对他的书面催告,在催告的期限过后提出解除合同。这就可不受那三个月的约束。
我的补充: 2012-02-12 15:06
可委托律师起草解除合同通知,与对方交涉,甚至代理起诉收回房屋。欢迎来电话探讨:13651782958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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