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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后的赔偿

上海-宝山区 02-11 15:19  悬赏 0  发布者:小陶陶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2007年入职,单位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过任何保险之类的。现在单位拿出一份2012年1月到2012年12月的合同让我们签。如果签了,要是离职还能得到之前几年的双倍工资和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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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1 15:25
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保险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2-11 15:26
保险赔偿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2-11 16:54
双倍工资有实效 如需主张应及时 
保险可以主张要求补交
回复时间: 2012-02-11 20:08
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回复时间: 2012-02-11 22:15
不能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已经超过了一年的申诉时效。你和公司之间已经构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2012-02-12 12:16
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保险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2-12 15:09
1、双倍工资已过时效,社保也存在时效问题。
2、你和公司之间视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的补充: 2012-02-12 15:10
社保可以要求补缴最近1-2年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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