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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工资标准

江西-抚州 08-23 21:47  悬赏 0  发布者:xt994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妻子在当地行政机关工作,与该单位签订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于2016年8月份到期,但我妻子于2016年5月份怀孕。
现在用工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提出不提供产假,在怀孕期间以远低于我妻子现有工资标准的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孕期工资,并直至我妻子生产完后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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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3 21:57
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8-23 22:07
明显  不合法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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