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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事故鉴定工伤赔付

 02-17 21:06  悬赏 0  发布者:zhangh……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
我是公司一名铲车司机(是公司的劳务工)不慎撞伤了横穿马路(公司内部道路)的工人(是施工队老板的工人,鉴定工伤8级,保险公司已理赔结束。公司对我的处理是:开除出司留司察看3个月,罚款500元,并承担本起事故不能报销的60%费用,他本人承担不能报销的10%,他的施工队承担30%同时我的领导也受到了不同程度处罚。)目前受害者向施工队管理部提出,要求我支付巨额赔付(由于我对赔付有异议且本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请问:
1 这起事故时什么性质的事故,在本起事故中我应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
2 不可报销的费用有哪些。
3 工伤期间的工资由谁付应该以什么标准支付(是不是由伤者施工队先支付然后再向我索取我承担的60%)
 以上问题恳请律师帮忙解释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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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7日 21时53分
1、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具体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要求你承担责任没有一句;
2、对方既然已经按照工伤理赔了,无权再向你主张赔偿责任;
3、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公司照常支付。
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答复如有情况请帮忙处理不知可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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