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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的问题

江苏-徐州 02-26 11:53  悬赏 25  发布者:YAN33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因装修房屋,于2011年3月在徐州市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买了一台大金空调,当时就办理了以旧换新的手续,并在11月份交付了旧的空调,收取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说是凭此证可以领取385元。后来因为搬家忙,加之又遇上元旦、春节,而且,凭证上也没有注明领款的截止日,营业员也没有告知我必须在什么时间前必须领取款项,我想这是根据国家政策发的凭证,视作为银行取款单之类的票据。等忙完后,于2012年2月20日,去五星店领款,被告知:2012年1月31日已经截止,无法领款。为此,向贵站咨询,我认为我的旧家电早已交付,以旧换新程序早已经结束,只等领取款项,与政策规定的以旧换新截止期限应当没有关系。如果领取款项也截止日,应当在《凭证》或领取凭证时但客户作明确告知,否则客户难以了解领取款项的时间,也极易侵犯客户的权益。请求贵站进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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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6 12:13
答:解释权归举办者,但是,不影响你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应该领取的款项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2-26 12:25
已经一对一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2-26 22:27
解释权归举办者,但是,不影响你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应该领取的款项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2-28 11:50
解释权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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