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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领额=最低工资吗?

 02-27 23:48  悬赏 0  发布者:栾庆宣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鞍山 回答:(1)
您好,我是鞍钢附企在职职工,我们的工资方案是,基本工资+奖金+保健+饭补(单位管这叫应领额],后扣除养老和失业,2011年7鞍山的最低工资(900元)可我们工资单上的工资是700元,[这还没扣除去养老和失业]。我看过《通知》条件下津贴是不能算在基本工资内的,而我们也问过单位,单位说,应领额到最低工资900元,单位就不违法,也就是说,我的实领工资才836元,最可气的是,这月我们的取暖费打卡里了,可我的钱还那些,问领导,人说,打卡里的都算现金,都算应领额中的,奖金就少了,请问单位的这种作法合理吗?最低工资中,到底抱括什么?我们该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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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2月28日 08时44分
应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追问:

您说的应得工资,按我们单位的说法,叫应领额,还叫实领额?谢谢!

回答:

扣除社保后的金额

追问:

我咨询过劳动督察,他们说,到手的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正常的,他们只看应领额,应领额过900元的,单位就不违法,这对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这回我明白了,也就是到手的现金不能低于本地区的最底工资标准。太谢谢了!
评论者:栾庆宣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3-01 06:12
昨天去的劳动检察,人说开到手的钱,加上养老够900,就行,我说,有律师不是这么解释的,他说,让我去劳动仲裁,我又去了,那的领导说,现行的都是这么办的,就连他们单位都这样发的工资,他还承认,企业在钻法律的空子,可没有法律法规来约束其行为,说我要继续走下去,能成功的话,可推动司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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