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魏伟  
已解决问题

属于职务侵占罪吗?

 04-06 09:09  悬赏 0  发布者:xiaolv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2)
我朋友应聘出纳,结果公司让兼职销售内勤,公司只有2个人,另一个人只管技术,由于业务繁忙,有2笔不开发票的货款经过朋友的个人账户,朋友取出后给供货商汇去成本,差价2700元走内帐时(给老板办理很多私人还款事项)漏登帐或和自己钱弄混,货款被丢失。还有3笔合计4000元的成本价格,用公司账户办的,但收到的货款未登记现下落不明。已辞职近1年,公司对账对不上,朋友承认工作疏忽愿意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公司说朋友是职务侵占罪,要告上法庭,请问这算的上吗?还是工作失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06日 09时11分
要看主观上是否有侵占的故意
追问:

这个主观的需要什么证据吗?现在所以单据都在朋友辞职时留在公司,但公司说只有发货单,订货合同,没有入账记录和销售合同,朋友说不是故意的,是工作繁忙疏忽失误,但他们认定朋友是故意非法侵占,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手里也没有什么证据。请郭律师帮忙,谢谢。

回答:

主观故意要有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来认定,公安介入后会收集相关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6 10:10
你好,其主观上没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故意,不应构成职务侵占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广东东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13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132
辽宁 大连
人气:133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1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