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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变相敲诈的消费者作为商家我们该怎么办?求围观求解决

浙江-温州 04-16 14:35  悬赏 0  发布者:颜子清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名消费者去年7月份从我们超市购买皮夹钱包和皮带各一个、当时索要了收据、原本就廉价的物品该消费者仅用了几十块钱的价格购买、当时商家也并没有说这是真皮、如今市场上许多物品都是标有品牌标志这显然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价格本身就很便宜可想而知品牌的东西怎么可能价格这么低呢?近日该名消费者说要告我们、要求我们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等加起来近万元的额款、据附近的商家表示他们也有遭遇到这种变相故意敲诈的事件、本人在这里想要求助一下好心的律师朋友们帮忙想想办法、对于这些人根本就是无底洞、这次满足了他们就还会有下次、
     消费者是上帝的服务理念我们也是清楚的、但是有太多人钻法律的空洞而来敲诈商家、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呢?
       求解决、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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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6 14:40
这是真当维权。法律确认保护消费者的权力。所以不存在敲诈。商家要从自身做起。不是真皮的,何必要说是真皮的呢?
追问:

从来没有说过这是真皮、而且是去年7月份购买的、本来廉价的东西怎么可能是真皮、当时也跟消费者说过的 、消费者这样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呢

回答:

那你应该标明。既然如此,你积极应诉好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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