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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产假期间有领取工资,也申请到了生育津贴,但是生育津贴却是发给学校

四川-德阳 12-08 13:52  悬赏 0  发布者:云霞 回答:(4)
女教师产假期间有领取工资,也申请到了生育津贴,但是生育津贴却是发给学校,本人领不到,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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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03
足额发放工资,由单位领取。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09
你好,合法的。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23
您好,足额发放工资的,由单位领取。
回复时间: 2016-12-08 16:27
你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支付流程是其将生育津贴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转发女职工本人。之后企业将生育津贴发给员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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