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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否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河北-张家口 12-15 19:27  悬赏 25  发布者:濡水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农业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否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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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6 13:59
您好!
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如果满足条件,那么应当不丧失资格。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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