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价服(2001)294号
二00一年九月十日
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淮南铁路支线公司管内货物支线收费标准的请示函》(蚌铁分经函[2001]24号)收悉。由于铁道部实行“干支分离”改革政策,该公司面临经营上的诸多困难。为使支线公司更好的为地方经济服务,经研究,并在充分听取管线内相关企业的意见基础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淮南铁路支线公司管内货物支线运价,比照地方铁路货运底价0.08元/吨公里,自2001年9月20日起,运行基价由0.0319元/吨公里调整到0.08元/吨公里。执行时间暂定一年,一年后我局将根据执行情况核定正式运行基价。
二、直通到达货场,站内搬运仍按原运价执行。
三、鉴于淮南矿业煤炭购销合同签订的特殊情况,今年内外运煤炭按到货价结算的仍按原运价执行。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标准。
四、建立政府定价的定期审价制度。支线公司应在每年初将公司上一年成本,费用以及价格执行情况报我局,以便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为政府定调价提供依据。
五、接本通知后,收费单位应到我局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收费时明码标价,并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