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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物价局关于潍坊中澳友好合作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5 生效日期: 2002-07-25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潍价费发[2002]37号
潍坊中澳友好合作学校:
  你校《潍坊中澳友好合作学校关于收费标准的请示》(澳校字[2002]2号)收悉。潍坊中澳友好合作学校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潍坊一中与澳大利亚国际应用教育学会合作举办的一所普通高中。根据其办学条件及教学成本,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教育培养费:45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及代收费项目、标准按照潍价费发[2002]31号《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收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自二00二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时间暂定一年,期满再报。你校应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对收费项目及标准全文公示后,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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