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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1 生效日期: 2006-06-01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发〔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建发(2006)38号)精神,加快构建我市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为开拓农村市场、建设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服务平台。当前,我市农村消费正处于上升阶段,农民基本生活消费稳步提高,日用工业品和农用生产资料消费快速增长,耐用消费品加快普及,农民消费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发展趋势。但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影响,目前我市农村商品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普遍存在着固定商业网点不足、设施简陋、经营商品单调、组织化程度较低、交易手段落后等实际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同时也抑制了农民消费,成为了农村市场发展的瓶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新时期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对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遏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流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带动农村消费,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工作目标:从2005年首批试点开始到2007年底,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县以下城乡区域建设配送中心40家,达到规范标准的乡级“农家店”200家,村级“农家店”4000家左右。基本形成以城区中心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其中,2006年建设规范标准的乡级“农家店”100家,村级“农家店”1500家;2007年建设规范标准的乡级“农家店”100家,村级“农家店”1500家。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重点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制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各县(市)、矿区要按照全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发展规划,要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同文明生态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同时要统筹兼顾,把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与农资网络建设和农副产品的购销结合起来,尽量实现“一网多用”,避免重复建设。要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农村逐步建立起集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乃至非处方药品、文化消费品、中介代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切实抓好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各县(市)、矿区选择1-2家有较强实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流通企业,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试点企业,与县(市)、矿区政府签定承办协议。“农家店”建设以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为基本标准。承办企业以直营、加盟和自愿连锁等形式改造和建设乡、村级农家店,形成以城区中心店(含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三级连锁经营网络。对食品、食盐、副食品、日用化工品等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实行集中采购、配送,为农民创造方便、实惠、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加快推进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农资“农家店”的建设要以商务部《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为基本标准。以优势农资流通企业为载体,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采取直营、加盟和自愿连锁的方式,建立县(市)农资分销中心,乡镇农资超市,村级农资便利店。以农资经营龙头企业为配送基地,整合各县(市)网络,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结算,建立起规模化经营、快捷畅通的农资营销网络。同时,积极与农资生产厂家联合协作,形成我市上联厂家、下联农民、辐射力强、覆盖面广的农资流通模式,净化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四)积极鼓励多元化投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为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改造提升农村流通网络,发展连锁经营,加快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引导和扶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取合作、联营、加盟等形式,积极参与构建区域性流通网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各试点企业要主动降低门槛,特别要进一步降低开店费用和“农家店”的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的个体商户和有加盟意愿的自然人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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