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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9 生效日期: 2006-11-09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2006]56号

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西起白云区金沙洲,东至天河区高塘石,途经白云区金沙洲浔峰岗、横沙、沙贝,荔湾区大坦沙岛河沙村、黄沙大道如意坊、六二三路、文化公园,越秀区一德路、海珠广场、万福路、越秀南路、东湖公园、署前路、农林下路,天河区先烈东路、先烈中路、广州大道北、沙太路、燕岭路、天源路、广汕路、柯木望、高塘石等地段,全长约31.3公里,设26座车站,在金沙洲设列车停车场,在柯木望以东上、下新村之间设车辆段,计划2010年建成开通运营。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根据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沿线区政府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分别由白云区、荔湾区、越秀区建设局及天河区国土房管分局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执行。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城市发展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勘探、施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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