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我区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请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7-25 生效日期: 1991-07-2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桂政发[1991]51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我区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整顿我区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请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细则》颁发以来,调动了各地贷款、集资修路、建桥的积极性,对缓解我区交通运输紧张状况,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业。但由于缺乏统一管理,收取通行费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社会反映强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精神,结合我区目前实际情况,对收取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简称通行费)问题,提出如下清理整顿意见: 
  一、凡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收费的工程项目,擅自设卡收取公路、桥梁、隧道机动车辆通行费是非法的。必须在1991年8月15日起停止收费,并通报全区。这些项目有:柳州河东大桥(二桥)、壶东大桥(三桥),柳城大桥,桂林市净瓶山桥、漓江桥、痦山桥、西随道,藤县大桥,蒙江桥。 
  上述项目,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细则》中的收费规定,确需收费还贷的,必须补办收费审批手续。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重新收费。上报审批内容包括银行贷款协议、贷款凭单、竣工验收决算、每昼夜车辆流量、预测还贷期限及已收费总额、还贷情况等。 
  二、黎塘镇过境公路,桂平县环城公路,贵港市过境公路,岑溪县环城公路,钦州市人民路和东风路,灵山县绕城公路,防城县过境公路,全州桂黄路,百色市中山大桥等共九处收费点,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收费还贷,但这些收费点不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执行,有的正在修建就收取通行费;有的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前收费;有的根本没有修建也收费;有的达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细则》规定要求自行收费。因此,请上述工程所在地政府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采取补救办法,抓紧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赶紧修建,争取尽快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收费年限,一经还清贷款,立即停止收费,不得延长收费时间,否则作为“三乱”论处,全部没收上缴自治区财政,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三、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仍应继续保留收费的工程项目有:玉林环城路、北流绕城路,宾阳宾州环城大道,梧州市桂江二桥,梧州西江主河桥、汊河桥,南宁市邕江二桥,南宁至大塘二级公路,武宣大桥,崇左太平桥,信怀公路信都大桥(世贷),昭平大桥,钟山绕城路,象州大桥(世贷),田东右江大桥(世贷),融安长安大桥、灵川一级公路,浦北县城环城路,合浦镇绕城路。以上项目的收费年限,按照附后工程项目收费时间执行。如贷款额大,到期尚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的,可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办理延期收费手续。 
  四、为理顺机构,加强统一管理,把该收的通行费收好、管好、用好,全区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按以下规定办理: 
  1、全区公路通行费征收的审批权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厅为收费主管机关。凡要求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工程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收取车辆通行费。 
  2、公路通行费收费和开支,由财政部门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收入资金金额存入当地财政部门设立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支用时按规定报经审批后,由财政部门监督拨款。凡不参加专户储存的,视同违反财政纪律论处,由物价、审计、财政部门查处。通行费的管理范围应严格按自治区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交财字(1988)346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严禁挪作它用。各收费点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向当地财政部门编报月报,同时抄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交通厅。 
  3、收费项目的管理机构为临时机构,管理人员由项目建设单位选派,收费人员原则上应通过招聘考核,择优聘用,人员定额按工程项目规模,投资大小,还款额度,交通量大小确定,由项目收费单位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单向设卡的一般不超过15人,双向设卡的不超过40人。 
  4、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经费开支标准,由同级财政机关审批。 
  五、票据印制和管理仍按自治区财政厅、交通厅(88)财综字37号文件规定执行。田东、象州、信都大桥,是自治区交通厅向世界银行贷款还款项目,票证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准,自治区交通厅统一印制。 
  六、自治区交通厅要加强对贷款收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从1991年8月15日起,一般情况下按照自治区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交财字(1988)346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凡6年内不能还清贷款本息的工程项目,必须改变投资结构,减少贷款,增拨其他款项,否则不得动工。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的项目不受此限制。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

 附: 工程项目收费时间表

 

┌─────────┬────┬────┬────┬────┬──┐
│     截止年限│一九九一│一九九二│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备注│
│         │年   │年   │年   │年   │  │
│项目       │    │    │    │    │  │
├─────────┼────┼────┼────┼────┼──┤
│玉林环城路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  │
│北流绕城路    │    │    │六月三十│    │  │
│         │    │    │一日  │    │  │
│宾阳宾州环城大道 │    │    │    │六月三十│  │
│         │    │    │    │一日  │  │
│梧州市桂江二桥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    │  │
│南宁邕江二桥   │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
│崇左太平桥    │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
│昭平大桥     │    │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钟山绕城路    │    │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融安长安大桥   │    │    │五月三十│    │  │
│         │    │    │一日  │    │  │
│灵川一级路    │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
└─────────┴────┴────┴────┴────┴──┘


附:          工程项目收费时间表


 
┌────┬───┬───┬────┬───┬────────────┐ │  截止│一九九│一九九│一九九 │一九九│   备     注   │ │  年限│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            │ │项目  │   │   │    │   │            │ ├────┼───┼───┼────┼───┼────────────┤ │平乐桂 │   │   │十二月三│   │            │ │江大桥 │   │   │十一日 │   │            │ │武宣大桥│   │   │十二月三│   │            │ │    │   │   │十一日 │   │            │ │南宁至大│   │   │    │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塘二级公│   │   │    │   │            │ │路   │   │   │    │   │            │ │梧州西江│   │   │    │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河、汊│   │   │    │   │            │ │河大桥 │   │   │    │   │            │ │田东右江│   │   │    │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大桥  │   │   │    │   │            │ │象州大桥│   │   │    │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   │            │ │信都大桥│   │   │    │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   │            │ │浦北县城│   │   │十二月三│   │            │ │环城路 │   │   │十一日 │   │            │ │合浦公馆│   │   │    │七月二│            │ │镇绕城路│   │   │    │十日 │            │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