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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4 生效日期: 2003-12-24
发布部门: 浙江省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3〕321号
杭政办函〔2003〕3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改善矿山的生态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市政府决定,建立杭州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戌标 
  副组长: 
  何荣坤(市政府) 
  储根荣(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 
  吴才敏(市计委) 
  钮容量(市经委) 
  张良华(市建委) 
  李包相(市旅委) 
  徐春喜(市国土资源局) 
  刘国才(市环保局) 
  骆寅(市财政局) 
  汪国盛(市林水局) 
  何明俊(市规划局) 
  郑贤胜(市公安局) 
  奚素勤(市工商局) 
  黄春雷(西湖区政府) 
  谢建华(江干区政府) 
  楼玉宇(拱墅区政府) 
  黄昊明〔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徐春喜兼任办公室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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