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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 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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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修改《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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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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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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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区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财政垫付性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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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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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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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龙岩市农业机械公司对垫付资金收取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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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及社保案件执行前申请财产保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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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垫付滞纳金退还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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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由中央财政垫付国家储备棉保管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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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华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所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驻华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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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驻华机构为其总机构所垫付费用可不作为驻华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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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冲销中国银行垫付外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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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垫付周转金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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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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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为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JICA项目垫付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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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市直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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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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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将1989年垫付债券资金的临时贷款转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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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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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服务所发生的垫付费准许不列入工商统一税应税收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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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粮棉油收购贷款利率和垫付贷款期限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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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赡养人因损害行为引起他人经济损失本人无经济收入的能否由赡养人垫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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