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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地区禹县鸿畅乡某煤矿瓦斯爆炸(1(2)
www.110.com 2010-07-19 14:16

 

    1、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是张湾煤矿无证办矿的直接领导者和指挥者。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2、鸿畅乡乡长徐某某,对无证小煤矿停产整顿的规定没有认真组织全面落实,措施不力,对这次事故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鸿畅乡党委副书记、经联社主任陈某某,以经联社名义同意某自行办矿,超越了煤矿开采管理审批权限,负主要领导责任。决定撤销乡党委副书记、经联社主任职务。

    4、鸿畅乡经联社副主任郑某某,在某不具备办矿条件的情况下,超越审批权限,擅自写信同意该村办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禹县政府原副县长甄某某,分工抓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认真及时贯彻上级乡镇煤矿整顿工作的指示精神,工作懈怠,措施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禹县煤炭公司经理赵某某,对乡镇煤矿整顿不力,明知某无证非法开采,但态度暖昧,不加制止,对酿成这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某煤矿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坚决予以关闭。

    2、认真贯彻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切实做好乡镇煤矿的整顿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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