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法 > 化工安全 >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
www.110.com 2010-07-19 13:46

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应当注意: 
  
  1、切勿为图便宜购买或使用伪劣钢瓶; 
   
  2、到具备充装资格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 


  3、使用前仔细检查瓶阀、接管是否泄漏; 
   
  4、严禁用点明火方式查验泄漏; 
   
  5、严禁随意拆卸瓶阀; 
   
  6、切勿使用明火烘烤、开水浇烫等方法加热液化石油气钢瓶; 
   
  7、切勿自行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 
   
  8、充装过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十分危险!!! 

  按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一般分为50kg、15kg、10kg、5kg、2kg、0.5kg六个级别。一只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由合格材质制造、容积符合标准且没有损伤的瓶体、开关自如且无丝毫泄漏的瓶阀、焊接在瓶体上的护罩、焊接在瓶底的瓶座、刻印或按装在瓶嘴、瓶肩、护罩等部位的一系列编号、制造资质标志、检验标志等。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