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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模式、特征与方法
www.110.com 2010-07-19 13:30

 [摘  要]  矿山灾害学主要研究矿山灾害成因动力学、矿山灾害运动学、矿山灾害预测学和矿山灾害防治 对策学等4个内容,其研究模型可分为工程技术研究、技术科学研究和基础科学研究三大层次,具有学科交叉与综合、生态环境、社会参与、安全教育和工程科学研究五大特征,研究方法须以科学的系统论思想为指导,采用逻辑辩证与历史唯物相统一法,既从微观上研究单一矿山灾种事故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又从宏观上以不同学科、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切入,对矿山灾害进行系统的通盘研究,与此同时,还必须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方位的国际协作与研究。因此,矿山灾害学的研究与发展,不但拓宽了矿山灾害科学研究的领域,而且对现代“灾害学”的建立和发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科学价值。     
    [关键词]  矿山灾害学  模式  特征  方法  
1  引  言  
    当前矿山灾害及其防治理论的研究现状决定了矿山灾害学的形成。据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统计:全  
国工矿企业2002年1—9月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9781起,死亡1 525人,其中煤矿企业2 745起,死亡4661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0起,死亡1 050人;非煤矿山企业1173起,死亡1 495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  
大事故2起,死亡49人。另据文献[4]显示:我国井下开采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先进国家的几倍到十几倍;我国煤矿平均每小时死亡1.05人,平均每天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每年死亡人数是世界各国煤矿死亡人数的4倍,每年因工伤事故和矿山尘肺病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85亿元,远远超出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积极致力于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意义十分重大。  
2  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模式  
    矿山灾害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矿山灾害。矿山按矿产种类可分为:煤矿,冶金矿(含铁矿、锰矿、萤石矿),黄金矿,有色金属矿(铜矿、铅锌矿、锡矿、钨矿、钼矿和铝镁矿),化工原料矿(硫矿、磷矿),核工业矿(铀、钍核能源矿)以及建材矿(采石场、石棉矿)和轻工矿(岩盐矿、高岭士矿、粘士等陶瓷原料矿)等。  
    根据灾害学原理并参照国家标准GB/丁13745—1992《学科分类与代码》,矿山灾害学的研究应是多层次和综合性的,它包括:矿山灾害成因动力学、矿山灾害运动学、矿山灾害预测学及矿山灾害防治对策学等4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矿山灾害成因动力学主要研究矿山灾害形成过程、动力来源、作用机理、破坏方式等。矿山灾害运动学则侧重研究矿山灾害发生后的各种表现形式,它的研究有助于提高对各种矿山灾害的破坏与扩散程度的认识,并为矿山灾害现象的具体研究提供依据。如对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就必须要研究煤与瓦斯突出、爆炸的机理以及事故后的污染方式、途径以及传播速度等,这将有助于制订合理的防治对策。如果对矿山灾害的运动过程缺乏认识,就难以对矿山灾害发生后各种次生灾害(如煤与瓦斯突出后,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等)作出准确估计,以至于形成决策上的失误,从而使矿一灾害危害扩大化。矿山灾害预测学和防治对策学则主要是针对不同的矿山灾害类型,依据其特点进行预测及对策研究。  
    根据科学学原理,矿山灾害学的工程技术研究模式主要有矿山安全学,矿山灾害防治工程学,如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矿尘防治、矿井火灾防治、矿山通风工程及矿山压力支护与顶板管理等。矿山灾害学的技术科学研究模式主要有矿山灾害教育学、矿山灾害心理学、矿山灾害法学、矿山灾害经济学及矿山灾害管理学等。矿山灾害学的基础理论科学则是矿山灾害数学、矿山灾害物理、矿山灾害化学、矿山灾害毒理学及矿山灾害哲学。  
3. 矿山灾害学的研究特征  
3.1 学科交叉与综合研究特征  
    矿山灾害主要包括矿震、矿尘、地面沉陷、地裂缝、矿井冒顶、突水、底鼓、煤层自燃、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种类。每一种灾害理论及防治技术都需要众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支持,跨学科的交叉与综合性特征十分明显。每一种矿山灾害防治技术都受到至少10门以上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的支撑。如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就涉及数学、物理学、工程物理学、采矿学、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工程材料学、管理工程学和法学等学科。  
    此外,近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的迅速发展,诸如电子计算机技术、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模糊数学、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理论,以及模拟实验和仿真手段等,也为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支撑条件。  
3.2  生态环境研究特征  
    矿业作为基础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长期以来,由于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忽视环境保护,我国矿山企业在生产、建设、经营活动中,因其产生的环境侵害行为而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也日益突出。例如:①粗放式的资源开发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②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植被、生态破坏,导致水土流失;③采、选、冶技术的相对落后,造成环境污染;④外部环境经济效益未能纳入企业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因而缺少资金投入进行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再造。因此,在矿山灾害学的研究体系中,其显著特征之一就是研究如何有效遏制矿业环境侵害,以实现矿区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  
3.3  社会参与研究特征      
    矿山灾害及其生态环境的破坏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灾害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期而至”是灾害最为显著的特征。矿山灾害与其他灾害一样,都会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不断地对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进行持续的侵害和搔扰,最终迫使社会公众及管理者不得不参与或干预。具体来说,矿山灾害防治的社会参与特征表现为积极主动地采取应变对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政策、立法、宣传、协同研究、社会保险和投资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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