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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进口、出口报关手续申报须知
www.110.com 2010-07-22 16:09

  南进出口报关手续申报须知 三条核心提示如下:

  一:行李、外汇、贵重金属、珠宝、越币、印刷品、书籍资料、运输工具等在出入越南国境内或取道越南转至第三国均需要办理海关手续;如属于越南签定国际公约适应对象,则按照国际公约条理规定执行;

  二:进口新产品必须在抵达关口30天内报妥海关手续;出口产品必须最迟离境前8小时办理报关手续。出入境旅客的随身行李物品必须与其抵达后或于其搭乘的交通工具经营单位结束为旅客离境手续前办妥报关手续!过境转口新产品必须尽快其首个抵达的关口或最后离境的关口办妥报关手续!

  三:海运货物必须于抵达港口的港务单位通知撤回领航员后2小时内、或于离港前1小时办妥报关手续;空运货物必须于飞机抵达后立即办扫入境过关手续!或于航空公司结束办理旅客及货物离境手续前办理报关;铁路、公路、河道运输新产品抵达关口或首个过境关口或离境关口办妥报关手续!国境交通工具必须于首个地埠关口及离境关口办妥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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