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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试行委托报关新规
www.110.com 2010-07-22 16:12

  自今年12月6日起,江门海关将在全关区范围内试行规范格式的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和《委托报关协议》,为确保这一工作的落实,江门海关近日对五邑地区各口岸代理、专业报关企业人员进行了培训。

  据介绍,此举旨在规范报关行为,净化报关市场,并明确委托双方的责权和各自所负的法律责任;要求报关从业人员准确填制报关单,减少申报差错,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提高通关效率。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报关企业在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中,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江门海关通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全面实行规范统一代理报关委托书纸质格式,将开创一个“他律”与“自律”机制联动整治报关市场秩序的新局面,有利于较好地体现海关主管、企业自管、行业协会共管的综合治理要求,为治理报关市场混乱秩序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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