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中国再次提高养老保险水平
www.110.com 2010-07-14 17:49

  与新中国同龄的王建军是天津钢铁厂的一名退休工人,并不在乎圣诞节的他两天前收到了一份“意外”的礼物——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金连年提高,钱多少是小事,中央想着咱们老百姓是真的……”王建国给记者倒了一杯茶,又说出四个字:“放心、踏实!”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自2005年起,中国已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告诉记者,中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实施省级统筹文件,企业退休人员目前月人均水平超过1200元。到2009年11月底,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达到23238万人。

  “受金融危机影响,前一段时期我国的经济形势还不稳定,目前虽然有所复苏,但压力很大,而且CPI已经由负转正,明年还有温和的通胀预期。”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决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我国对民生的注重和加强民生建设的决心。”周天勇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