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保险拒赔 免责条款须明示才生效
www.110.com 2010-07-14 17:51
车主买了车辆损失险,但车辆自燃后,保险公司称“车辆自燃属车损险的免责范畴”,因此拒绝赔偿。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宋雪泓律师指出,免责条款光写进合同还不行,还要单独向保险人说明,并得到保险人的签字,否则,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最终,法院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赔偿车主7.6万元。
今年8月17日,李林(化名)驾驶桑塔纳轿车出去办事,车辆引擎盖内突然起火,造成损失7.6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约定,车辆自燃属车辆损失险的免责情形之一,因此拒赔,李林遂诉至法院。
宋雪泓律师提出,根据《》第18条,保险合同中约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本案中,保险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向李林说明了“自燃不属于车损险理赔范围”的免责条款。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提醒:今日14时至16时,宋雪泓律师将接听晨报“律师连线”,为读者答疑。宋律师擅长处理金融、保险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 上一篇:保险惊奇:投保人不是车主遭拒赔
- 下一篇:管好用好2万亿百姓“养命钱”
相关文章
- ·谈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增加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 ·谈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增加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 ·谈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增加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缘何不生效?
- ·保险合同应对免责条款特别明示
- ·保单不经解释免责条款不生效致保险公司赔6万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缘何不生效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缘何不生效
- ·保险公司不能借免责条款拒赔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缘何不生效
- ·保险合同应对免责条款特别明示
- ·谈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增加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缘何不生效
- ·保险公司不能借免责条款随意拒赔
-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全国)-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 ·免责条款未说明 保险公司输官司
- ·保险人未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无效
- ·合同生效2年后自杀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
- ·改变车辆用途在先 拒赔保险费用合法
最新文章